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回應「那些憲法沒寫的事──淺談法國雙首長制」一文


週六於想想論壇欣見一篇淺談法國雙首長制的文章,可惜文中對法國第五共和憲法有許多誤解和錯誤,所以特別撰文回應。

該篇文章提到許多憲政慣例,細看之後並不認同,例如「內閣成員必須投入國會選舉並勝出才能留任」,單一事件能夠叫做憲政慣例?又依據憲法,閣員不能兼任議員,由此可見該文所說的此「慣例」並非慣例,乃是一時的權宜措施。而該閣員當選國會議員後,續任閣員時卻又必須辭職國會議員才得以符合憲法規定,就是最好的證明。再者文中敘述新總理向國會提出信任投票,相信筆者指的應該是第五共和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但既是憲法明文規定,又怎會是憲政慣例?事實上憲法第四十九條最常被拿來使用在通過年度總預算和健保預算上,乃總理要脅國會不全盤通過就內閣總辭的武器,實在與文中所謂的濃濃內閣制色彩相差甚遠。

第五共和行憲至今,真正可算得上憲政慣例是所謂的「左右共治」。按照戴高樂總統當年的設計,第五共和憲法是沒有左右共治可能的一部憲法,當總統推動的公投失敗,或是國會改選執政黨落敗時,總統是應該辭職的。然而,用這種方式負責的只有戴高樂總統本人,當戴高樂公投失敗辭職引退後,便沒有繼任者遵循這樣的制憲精神。因此左右共治的出現,是歷史偶然的憲政慣例,卻實實在在地融入法國政治,直到2000年修憲,才將避免未來發生共治的機率提高。

快速談完憲政慣例後,文中亦有令我相當意外的見解,例如「全法國只有總統有發動公投的權利」。作者似乎不知悉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十一條,第七十二條之一,第八十八條之五以及第八十九條的內容。這些條文將公民投票分為四種,分別為,地方性、修憲、與歐盟相關以及重大議題的公投。而除了與歐盟相關及地方公投外,法國的公投,均由內閣或國會提出。所以相反地,總統在這些公投議題其實沒有直接發動權,有的是最終裁量權,或是需要政府同意的發動權。因此憲法賦予國會及內閣的是推動公投的法律權利,而總統所背負的是政治責任,並非筆者文中所採取的簡略思想捷徑。

其次,我也深深不解為何該文作者努力否定法國總理某種程度上,就是總統的執行長這一個事實,極力淡化總統與總理之間的主從關係,尤其是對公元2000年修憲後的法國憲法。第五共和憲法制憲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率通過法案的理性國會」(原文為parlementarisme rationalisé)。而這樣的精神,正是著眼於矯正過去第三共和憲法以及第四共和憲法時期的小黨林立,所導致國家政策無法推行的弊病。在這樣的設計下,國會就必須跟總統是同一政黨,也因此總理理所當然的,本來就是總統推動內政的執行長。所謂的雙首長,僅是執政的分工,由總統負責軍事,外交及代表國家,而總理負責的是貫徹總統的內政主張。是剛才提到的憲政偶然所產生的左右共治,才讓後人發現這部憲法的彈性,以及能夠互相制衡的巧妙。

看到作者將總統主持內閣會議,明示此機制下閣員自然更有成為總統打手的空間,然後敘述相對於台灣的行政院院會,沒有總統置喙的餘地,因此閣員的自主性更高,這實在讓我不敢置信。在下還想請教,若我國憲法真的這麼保障內閣閣員權限,馬總統是基於什麼道理,被人譏笑為馬騜?

有了以上觀察,我必須說該文作者對第五共和憲政體制並不瞭解,也未經嚴謹查證,才會認為「第五共和固然穩定,但在制度上還是有很多可能出現失衡的設計」。事實上法國的憲法原始設計精神,是『超級總統加上執行長的總理和施政的內閣』。而在後來歷史偶然產生的共治時期,則是真正的「雙首長共治」,這一點是未深入研究時,普遍不會發現,甚至誤解的一點,又或者台灣部份人士,誤以為法國在非共治時期是總統制,而共治時期則「換軌」變為內閣制,這是很大的誤解。

其實作者不斷犯的錯誤,是將政治的角力及歷史偶然的結果,當作憲政本身的設計。但文章內容其實如題,確實是「憲法沒有寫的事」,而這樣的淺談,對此刻討論憲改的台灣其實是困擾,而非幫助,更可能埋下未來更大憲政紛爭的種子。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526

10 則留言:

  1. 筆者您好,請問Lyon 3法律 (L1) 在法國有名嗎? 我打算申請這間從頭讀,將來Master再選擇 Paris 2。對於未來想考律師執照的新人,不知您是否能給與一些學習上的建議? 這兩間大學好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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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oldenAthena311您好,非常抱歉,我僅對巴黎的大學熟悉,所以無法給您有關里昂第三大學的資訊。選學校,其實要看您的個性,如果您不介意非常競爭,每個人講話都高來高去,被發現沒看過最近新出的某一本書就很落伍的樣子,儘管去二大,因為二大就是那樣的環境,有些人會很快樂,但也有些人會很痛苦。

      至於對於想考律師的新人阿,我的建議是,先去了解,律師是在做什麼,在念大學的階段多去律師事務所實習,看看,再決定要不要考。若你看過律師每週八九十個小時的工時,蓬頭垢面,三餐亂吃,回家只是洗個澡就又出門,卻覺得這些比起案子裡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根本微不足道,或是你覺得客戶滿意的笑容比什麼都值得,那麼到時候我們再來聊聊囉~

      而如果這樣的答案還是無法滿足您,那麼我有兩個建議。若您想和我一樣,當個訴訟型律師,那麼我建議您,民法還有民事訴訟法,好好的讀。若您只想要當Consultant 那麼就好好念您想要當Consultant的那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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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常謝謝您這些建議,我在國高中讀雙外語學校,法文和英文是我的主副修。而在大學,我唸的是教育,但是發現興趣不大,所以想趁待在法國留學期間,更加提升語言能力,同時培養另一個專業能力。

      目前考慮選擇法律,是因為我想在公司當顧問,特別是有和法國交易來往的亞洲公司。這份職業對於我的個性喜歡說、喜歡接觸人、喜歡有挑戰新事物和幫助別人解決問題,覺得挺適合的。

      因此,我想了解更多關於這份職業的一切。想向您請問一下: 顧問的路怎麼走? (概述) 比如 Lience 要選擇"全法律" or "半法律和選修" (complément de majeure droit ou une majeure B à choisir) , 是否必備Master學歷 DJCE? , 顧問在法國是否要考證照,找工作容易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些多,
      我很感謝您的閱讀和回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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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yon 2 和 3 都有法律系,哪一個較出色? 我一直在考慮要唸 Paris 2 ou Lyon 3, 因為兩者課綱好像差不多。 (但是最近巴黎治安有恐怖份子攻擊,我爸媽會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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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能否請您為什麼想來法國念法律呢?這是我非常好奇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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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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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ao Peng你好,

    很高興收到你的來信,也很高興你真的走上學校法律的這條路上,並且喜歡你所學的科目。馬賽大學確實也是名校,印象中馬賽大學有不少台灣研究生或博士生,不過建議你先別管這些排名了,好好的享受課堂上的知識,只有把基礎打好,往後職業才不會常常要補破網。儘管M2是另一個世界,律師學校又是另一個世界,但M1時再來思考即可。

    我當年L3唸的是license mixte,M1唸的是master droit des affaires,然後M2選擇智慧財產權專攻,但若你對公法有興趣,不妨繼續研究,畢竟大部分的人對公法都有些感到頭大。不過對剛L1上學期的你,我實在是希望你別想太多,先讓法律感動你,你才會有好的法學邏輯。當然你若是有明確的目標,那麼我歡迎你私下找我討論,我再給你我的一點想法。

    我現在在一家很有趣的事務所已經執業快要滿週年了,有來巴黎的話,歡迎找我和我太太,我們會很樂意與你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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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aître尼古拉斯您好,
    非常感謝您這麼快就回覆我,您的建議我會銘記在心。有關於公法那一點,雖說我目前是對公法挺感興趣的,但我想就算我在M1的時候選擇了droit public,到了M2的階段我也會選擇一些比較偏執業走向的專業(也就是Spécialité à finalité professionnelle)。好比說像是Spécialité Contrats publics et droit public des affaires或是Spécialité Droit et pratique des contentieux publics之類的。畢竟,我目前並沒有作研究(recherche)的打算。當然,這一切都還未定,只是我現在的推測而已。

    我很希望能夠與maître尼古拉斯您私下討論或甚至是到巴黎和您見面。所以我想冒昧請問您是否能告訴我您的連絡方式。在此,附上我的e-mail : philippepeng1995@gmail.com。:)

    Hao 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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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您好, 看了您一些的文章後...其實是想問您是否可以請您協助....

    我的問題是與巴黎租屋有關. 我去年在巴黎租屋于今年二月退房.
    由於taxe d'habitation的問題, 房東不還我押金. 宣稱這筆稅務確定我會付之前他不會還我押金. 還一直要東扣西扣錢. (很明顯的要坑我押金不還我.)

    因此, 我還特別回巴黎去報稅跟申報這筆住屋稅會under my name.也有跟他單據看了.
    雖然房子是藉由中介Paris attitude去租屋, 但仲介面對此情況也只能說無能為力...就眼睜睜看著房東不理我要騙取在地人的錢....
    目前我是打算寫一封存證信函給他. 也有打算要爭一口起不被法國人吃死死的心態想要咨詢在法的台灣律師幫忙.
    想說跟您咨詢看看是否可以嗎?
    如果您方便, 請麻煩跟我連繫 我的email: honeyloveme8@gmail.com

    謝謝你~~~~
    bon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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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i Nicolas
    謝謝您的回覆. 目前我人已回到台灣. 也還正在跟房仲商討.
    我預計10月底會回去.
    要是有需要, 我會與您進快聯繫.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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