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法國律師考試制度 CRFPA (此為舊文章,建議閱讀後來重新撰寫的『法國律師養成與考試制度 --- 一位台籍法國實習律師的親身經歷』感謝。)

說到如何成為律師,無可避免的,就必須要談到法國律師考試制度。

無意外的法國的考試制度,與別國不一樣,律師考試,更是獨樹一格。

在法國,若想要成為律師,你必須要通過兩個考試,分別是CRFPA和CAPA。CRFPA為各地區律師工會的學校入學考,而CAPA則是國考。CRFPA考試,由各法學院自己舉辦,而CAPA則是律師公會主辦。這意味著,只單單進入法學院就讀是不夠的,還是要經過層層篩選才能夠得到最後的勝利。

在台灣,或許國考是最困難的,但在法國正好相反,由各大學自行舉辦的CRFPA才是真正的門檻,只要考過CRFPA,CAPA國考,基本上只是Piece of cake。但,這麼一來,CRFPA豈不是很難考了嗎?答對了,CRPFA真的很難考。除了範圍廣,科目多以外,最困難的其實是考試本身的設計。CRFPA的考試,分為兩階段,首先是筆試,除了必考的彙整題,民法債權篇以外,考生們必須選擇一門專長作為專長考,最後還得面對一門訴訟法的考試。

「彙整題」(Note de synthèse ) 往往是致勝,或自毀的關鍵。考生必須在五個小時內,將一疊厚厚的資料看完,融會貫通,不帶任何自我意識的,以不超過四頁的前提,彙整成一份,忠實敘述資料的報告。每一份資料都必須要被提及,漏提淘汰,太長淘汰,曲解原意淘汰,添加資料外自己的相關常識淘汰。

「民法債權篇」(Droit des obligations),包含契約債權篇以及非契約債權篇。
「訴訟法」的部份,考生則可以從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中,三選一。

「專長考」,筆者就掠過,因為每個人的專長均不同。

彙整題的難度,除了考試本身的難度外,最大的問題是考試的長度(五個小時),和法學院沒有這一項考試的訓練,所以學生們往往自行摸索的結果是不符考官的要求。

民法和訴訟法考試的難度,則在於時間的控制。平時一科三個小時的考試,來到律師考,居然變成兩科一起考,一次五小時,除了時間減短外,控制時間真的是最大的問題。

筆試剛考完,人性的考驗就來了。

筆試成績要一個半月後才會公佈,公佈後,沒通過者,連口試的機會都沒有,但通過者,又面臨得知過關後,馬上要進行口試的困境,所以唯一的辦法,就是考完筆試,什麼都不管,繼續專心準備口試。但往往,許多學生就在這裡失敗。筆試的疲倦,加上眼前還有一個半月的時間準備,便開始鬆懈,當回神時,一個半月只剩下一個月了,筆試失誤的地方,開始被無限擴大,考生陷入懷疑自己到底能否過關的拉扯,再度回神時,只剩下十五天了。止剩下十五天了怎麼辦?一緊張,只剩下十天了。結果考試成績公佈,筆試雖然過關,但也完蛋了。這就是考試制度本身設計的陷阱。

說說口試吧~

CRFPA的口試,包含了大口試Le grand oral 和技術口試oraux techniques。

大口試,範圍基本上是基本人權,但有些學校特立獨行,自行增加了法學史,像筆者自己就讀的巴黎第二大學就是這樣,往往會聽到考生們抽到什麼,所羅門王的正義,正義與天平,十七世紀的律師,或是聖女貞德的審判。大口試的精神其實不在內涵,在於考驗學生,當它遇上完全不會的問題時,怎麼應變。所以評審老師,看的是,態度。考生的自信,考生的冷靜,考生的應變能力,考生的思辨能力,考生的口才,考生的內涵與品味。準備方法除了關心基本人權,就是關心時事。

考生抽題後,擁有一個小時的準備時間,接下來,隨著上場的則是十五分鐘的presentation和十五分中的答辯。每位學生都必須同時面對三位考官,每組考官均由法官,律師和大學教授所組成。Presentation越短,答辯時間越長,簡報時,考官往往會故意的做些其他的事情,像是在計算紙上畫棺材,暗示你完蛋了,翻自己的記事本,假裝你講得很無聊,玩手指,交頭接耳,撲哧的笑出來,招式多得不得了。所以若筆試大家害怕的是彙整題,那麼口試大家最大的恐懼,絕對是大口試。

技術口試,基本上也是秉持同樣的精神,但準備範圍縮小許多,所以分數相對的容易預測。

整體來說,CRFPA比CAPA難考,CRFPA的筆試,又比口試難考。筆者本身經歷,認為筆試部份,分數真的給的相當低,篩選的真的很嚴謹,分數調整的可能性並非不可能,而口試則是個分數給的相當誠實的考試,表現多好,就有多少分,所以相對來說,就單純多了。

以上是筆者對法國律師考試制度的第一則介紹,往後,隨著筆者進入巴黎律師公會學校後,會追加介紹裡面的考試,和最終的國考CA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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